【新視野】面對校園霸凌 多為反抗者撐腰
(資料圖)
原標題:面對校園霸凌 多為反抗者撐腰
遭遇校園霸凌奮起反擊,算不算正當防衛(wèi)?據媒體報道,2019年5月,湖南湘西州吉首二中的男廁所內,未滿15歲的初二少年小蔣,遭到同年級15名學生的毆打。小蔣拿出折疊刀刺傷了圍攻他的3名學生。吉首市法院一審判決認為,小蔣屬于正當防衛(wèi),判處無罪。但吉首市檢察院隨后抗訴,認為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校園霸凌為公眾所深惡痛絕,相比于那些逆來順受的受害者,敢于反抗的小蔣應贏得公眾的嘉許。吉首市法院結合案情,判定這是一起以孫某彬、胡某為首的“以多欺少、以眾凌寡的校園暴力案件”,可謂合情合理合法。此后,吉首市檢察院認為小蔣并非孤立無援,可以向師長求助而未求助,不屬于正當防衛(wèi)。從理論上講,檢方的抗訴似乎不無道理,但放在現實場境中卻未必合適。
據悉,小蔣是從外地來吉首上學的學生,曾多次遭到當地多名學生的排擠、欺凌。孫某彬就威脅如果不去,就到學校外面喊社會上的人打他。小蔣也想“花錢消災”,他花7元買了一包香煙賠禮道歉,但胡某嫌煙“太差”沒有收下。面對這種無事生非惡意挑釁的校園欺凌者,向師長求助或許可以逃過一時,但只要沒犯下什么大事,學校通常也不能把這些人怎么樣。可以說,只要孫某彬、胡某等人還留在校園里,只會變本加厲地對付小蔣。在很多校園欺凌案件中,類似的情形屢見不鮮。
2022年11月9日,上級檢察院最終認為吉首市檢察院的抗訴不當,決定撤回抗訴。小蔣一家終于等來了最終的結果,但從案發(fā)到無罪判決最終生效,他們等待了3年多的時間,對一家人而言“是一個非常大的煎熬”。小蔣固然成為了無罪之身,但耽誤的學業(yè)和青春卻再也回不來了。
校園霸凌事件屢有發(fā)生,應多從被欺凌者的實際情況出發(fā)考慮問題。我們不提倡被欺凌者采取過激行動,但司法機關要旗幟鮮明地依法為奮起反抗者撐腰,也是彰顯對校園霸凌的治理態(tài)度。(胡欣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