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消息!基站停電怎么辦
基站停電問題嚴重
通信基站都會面臨交流電停電的情況,所以都會配備蓄電池以備不時之需,而蓄電池做為后備電源供電時間是有限的。若在蓄電池電量放電過程中,交流電未能及時來電,會面臨兩個嚴重問題:
(資料圖)
1、重要主設備斷電后果很嚴重
若基站中某些重要主設備斷電,會造成嚴重后果,比如:若傳輸設備停電,將影響傳輸環(huán)網,導致大部分區(qū)域基站傳輸中斷,造成更嚴重的通信故障。
2、蓄電池過放對電池壽命傷害巨大
電池過放對其壽命損害巨大,而且不可逆!下表展現(xiàn)了某蓄電池放電深度與其壽命的關系。
放電深度 (%) | 設計的充放電次數 (壽命) |
5 | 10000 |
20 | 2000 |
50 | 800 |
100 | 350 |
由上表可知,蓄電池放電深度過大,會嚴重影響其使用壽命。蓄電池售價高昂,應避免蓄電池過放。
因此,如果基站交流停電后,在蓄電池供電過程中,交流電未能及時來電,基站設備下電從而造成業(yè)務的損失不可避免。我們沒辦法避免業(yè)務損失,但可以通過對蓄電池的科學管理,減少業(yè)務的損失和對蓄電池的損害。
于是,基站通信電源的一次下電和二次下電功能應運而生。
什么是一次下電和二次下電
基站主設備按重要性可分為:重要主設備(如:傳輸設備)和次要主設備。當市電停電后,若想保證蓄電池能對重要主設備供電時間更長,只有一個辦法:切斷對次要主設備的供電。
我們將這種在蓄電池供電過程中,第一次切斷給次要主設備供電的動作叫做一次下電。說人話就是:蓄電池不夠用啦!給相對不太重要的主設備統(tǒng)統(tǒng)斷電。因為是第一次,所以叫一次下電啦!
那么,什么是二次下電呢?
一次下電后,蓄電池接著放電,但是,有的時候,蓄電池放電至接近放電深度警戒線了,交流電還沒有來電!
為了保證蓄電池不因過放而造成巨大損害,于是通信電源第二次切斷了給重要主設備供電的供電分路。說人話就是:蓄電池不跟你們玩啦,統(tǒng)統(tǒng)都斷電!
那么,一次下電和二次下電在電源系統(tǒng)中是如何實現(xiàn)的呢?
一次下電和二次下電的實現(xiàn)機制
首先我們來了解兩個特性:
1、蓄電池特性
蓄電池在放電過程中,蓄電池端電壓會按規(guī)則下降,因此通過測量蓄電池端電壓便可大致了解蓄電池所剩電量。利用這一特性,通信電源的 CSU(集中管理單元)可大致了解蓄電池電量。
2、直流接觸器特性
直流接觸器是一種電子器件,它有一個特性:給直流接觸器加電,其狀態(tài)(閉合或斷開)會發(fā)生變化。加電前,直流接觸器常閉觸點閉合,如下圖所示。
加電后,線圈有電流流過產生磁場,靜鐵芯吸引動鐵芯,并帶動動觸點與常開觸點吸合。直流接觸器狀態(tài)由閉合轉化為斷開,如下圖所示。
利用這一特性,直流接觸器常被用做直流電路中的自動開關。
通信電源正是利用上述兩個特性來實現(xiàn)一次下電和二次下電的,實現(xiàn)步驟如下:
1、通信電源的 CSU 實時檢測蓄電池端電壓,一次下電分路和二次下電分路的兩個接觸器閉合,一次下電分路和二次下電分路供電正常。
2、市電停電后,蓄電池放電,當蓄電池端電壓低于一次下電電壓值(可在 CSU 中進行設置)時,CSU 斷開對一次下電分路接觸器的供電。一次下電接觸器斷開,所有次要主設備斷電,完成一次下電。
3、一次下電后,蓄電池繼續(xù)放電,當蓄電池端電壓低于二次下電電壓值(可在 CSU 中進行設置)時,CSU 斷開對二次下電分路接觸器的供電。二次下電接觸器斷開,所有重要主設備斷電,完成一次下電。
下電進階
你現(xiàn)在是否認為自己已經掌握了一次下電和二次下電功能了呢?但如果有人跟你說,我測試到電池端電壓并沒有達到一次下電電壓,為神馬進行了一次下電啦?你會不會覺得一定是系統(tǒng)故障啦?
答案是否定的,因為你還沒掌握下電的高階知識。其實,蓄電池的端電壓并非唯一的一次下電和二次下電條件。
有些人覺得下電電壓這個觸發(fā)條件不夠直觀,希望以電池剩余容量或停電時間這種比較直觀的參數做為下電觸發(fā)條件。
所謂電池剩余容量,就是指電池放電過程中剩余的電量百分比。例如:60%,是指當前電池所剩電量為 60%。
所謂停電時間,就是指交流停電后累計的時間,例如:60 分鐘,是指當前交流已停電 60 分鐘。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無論是電池剩余容量還是停電時間目前都是與下電電壓一起構成下電觸發(fā)條件。也就是說,當電池剩余容量 / 停電時間與下電電壓中的一個達到了下電條件,就觸發(fā)一次下電 / 二次下電。
如何設置一次下電和二次下電
由前文可知,CSU 通過檢測蓄電池端電壓來判斷是否下發(fā)一次下電和二次下電指令。那么,在 CSU 中一定有些與一次下電和二次下電的參數,用于支撐 CSU 的判斷。確實如此,下面以中興通訊的某款 CSU 為例,介紹有哪些一次下電和二次下電相關的參數(參見下表)。
參數名稱 | 默認值 | 取值范圍 | 說明 |
下電模式 | 電池電壓 | 電池電壓 停電時間 電池剩余容量 禁止 | 下電模式決定系統(tǒng)進行下電判斷的條件。由于停電時間和電池容量可能會出現(xiàn)誤差,因此無論選哪種下電模式,電池電壓都會生效。比如說,電池剩余容量大于“一次下電容量”時,電池電壓卻小于“一次下電電壓”,此時還是會執(zhí)行一次下電。 |
負載一次下電使能 | 允許 | 禁止 / 允許 | 是否允許系統(tǒng)根據下電模式進行負載一次下電。 |
負載二次下電使能 | 禁止 | 禁止 / 允許 | 是否允許系統(tǒng)根據下電模式進行負載二次下電。 |
一次下電電壓 | 45.0 V | 38.0 V~45.0 V | 當“下電模式”設置為“電池電壓”且“負載一次下電使能”設置為“允許”時,當蓄電池端電壓小于此參數,并且電池在放電或系統(tǒng)停電,則進行一次下電。 |
二次下電電壓 | 44.0 V | 38.0 V~45.0 V | 當“下電模式”設置為“電池電壓”且“負載二次下電使能”設置為“允許”時,當蓄電池端電壓小于此參數,并且電池在放電或系統(tǒng)停電,則進行二次下電。 |
一次下電時間 | 300 Min | 3 Min~1000 Min | 當“下電模式”設置為“停電時間”且“負載一次下電使能”設置為“允許”時,當蓄電池端電壓小于“一次下電電壓”或停電時間大于“一次下電時間”,則進行一次下電。 |
二次下電時間 | 600 Min | 3 Min~1000 Min | 當“下電模式”設置為“停電時間”且“負載二次下電使能”設置為“允許”時,當蓄電池端電壓小于“二次下電電壓”或停電時間大于“二次下電時間”,則進行二次下電。 |
一次下電容量 | 0.6C10 | 0.4C10 ~0.64C10 | 當“下電模式”設置為“電池剩余容量”且“負載一次下電使能”設置為“允許”時,當蓄電池端電壓小于“一次下電電壓”或有效電池最低容量小于“一次下電容量”,并且電池在放電或系統(tǒng)停電,則進行一次下電。 |
二次下電容量 | 0.6C10 | 0.4C10 ~0.64C10 | 當“下電模式”設置為“電池剩余容量”且“負載二次下電使能”設置為“允許”時,當蓄電池端電壓小于“二次下電電壓”或有效電池最低容量小于“二次下電容量”,并且電池在放電或系統(tǒng)停電,則進行二次下電。 |
通過設置上面這些參數,便可設置一次下電和二次下電功能了。比如,我們要設置蓄電池端電壓低于 45.2V 時進行一次下電,只要做如下設置便可。
結束語
交流電停電后,如果不能及時來電,會造成業(yè)務的損失和蓄電池的損害。因此,對于經常停電的基站,有如下建議:
建議配置足夠容量的蓄電池,以確保交流電來電前主設備不至于斷電。
建議配備一臺發(fā)電機,在市電停電后,能用發(fā)電機給通信電源供電。
建議做好一次下電和二次下電配置,在交流停電后,盡可能將損失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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